广州专业刑事律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案情简介】
申某某系广州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6年,珠海某公司作为某市政工程的总包方,将该工程部分项目发包给广州某公司。广州某公司与寇某某签定合作协议,由寇某某提供500万资金,双方共同开发涉案项目。后珠海某公司违约,广州某公司无法开发涉案项目,同时因前期准备施工阶段投入巨大,广州某公司无力返还寇某某500万元资金。寇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对申某某刑事立案并刑事拘留。
【辩护意见】
1.广州某公司(申某某)是从事工程开发的专业公司,其与珠海某公司签署承包协议,具备涉案项目的开发权限和资质能力;
2.广州某公司(申某某)在收到寇某某500万资金后,基本全部用作施工成本,未转移或挥霍,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3.广州市某公司(申某某)与寇某某的合作之所以未能进行,是由于珠海某公司的违约行为,本案宜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案件结果】
侦查阶段:检察院不予批捕、公安局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不起诉。
文|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