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某是某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李某了解到某种多功能亭的项目,后李某与该项目开发公司签订《某亭生产合作协议书》。协议签订后,李某又亲自找到相关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该多功能亭进行检测。后李某为推广项目,与全国各地多家公司及自然人签订《某亭生产合作协议书》,通过收取保证金的方式委托他人生产该多功能亭,共计收取保证金2300余万,后因李某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合同款及退还保证金被刑事立案并刑事拘留。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陈桂雄律师团队
【辩护意见】
了解案情后,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律师提出了以下的辩护观点:
1.涉案多功能亭经检测合格,并非虚构项目,李某没有虚构项目事实和检测报告;
2.多功能亭项目商业模式和利润逻辑清晰,具有市场操作性和可期待性,李某确有积极招商引资,并非虚幻的庞氏骗局或概念游戏;
3.本案大部分被害人是基于多功能亭项目可行性和利润而签订合同;
4.李某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李某在取得他人财物后为履行合同做了积极努力;
5.李某没有能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货款的原因主要是因其上当受骗且资金回笼慢,并非其主观故意;
6.李某取得的保证金,均用于多功能亭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宣传推广,并非用于个人挥霍, 在事后也不存在更换地址、手机,逃匿等行为。
【案件结果】
侦查阶段:检察院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取保候审。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陈桂雄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