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法所得是按流水还是按获利-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分享

2023-02-24

按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违法所得5万,法定刑就3年以上。

实践中有些地方的检察院会根据《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指引》的规定(“对于违法所得,可直接以犯罪嫌疑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收入予以认定,不必扣减其购买信息的犯罪成本。同时,在审查认定违法所得数额过程中,应当以查获的银行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综合予以认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用于专门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内资金收入,可综合全案证据认定为违法所得。”),直接以犯罪嫌疑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部收入认定违法所得,不扣减其购成本,不按差价计算。甚至有的地方会根据这个指引,把犯罪嫌疑人账户内没法说明来源的资金,都认定为违法所得。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类案件在以违法所得量刑时,都容易就超过3年。

但是刑事律师陈桂雄认为,这个指引是个内部指导文件,是指导侦查机关进行证据收集和调取用的,并不是司法解释,对于法院不具有审判参考意义或者约束效力。另外在实践中,这类行为都是层层加价,每一层的实际获利只有加价的部分,但是他们的金额是之前所有前手的总合,如果不扣减犯罪成本将会导致层级越靠后判的越重,真正的源头反而判的更轻的刑期倒挂,没办法准确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法所得是应该扣减成本,按差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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