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经办的案件,陈某在广州从事送菜生计,出于信任关系,档口店铺老板之前已把钥匙交付给陈某,让陈某送货。后在陈某前往老客户送菜时,见到档口店铺内已一片混乱,又因先前和档口老板聊天中又了解到档口店铺准备丢弃店铺中的部分物品。陈某便取走店铺内的物品(冰柜、砧板等老旧日常用品)。后因档口老板报案,本案案发,陈某被以盗窃罪刑事立案并刑事拘留。
【辩护意见】
1.涉案物品购买时为已为二手生活物品,大部分还是杂牌产品,又已使用数年,存在损耗导致价值减损的情形,若鉴定时考虑以购买的是杂牌二手物品作为鉴定标准,鉴定结果达不到立案追诉标准。
2.陈某与店铺老板为同乡关系,是通过店铺老板给的钥匙进入店铺,后误以为是店铺老板准备舍弃的物品,存在对涉案物品是被丢弃的错误认识,加上双方之间存在债务关系,才将物品拿走抵债,主观恶性小。
3、在知晓情况后便立马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配合调查,应属于自首,涉案物品均已退还给被害人,没有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小。
【案件结果】
侦查阶段:黄金37天,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陈某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