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成功案例-庄某涉嫌寻衅滋事案

2023-02-20

庄某寻衅滋事罪释放证明.png


【案情简介】

庄某是某单位的管理人员,该单位从二房东处租用广州市天河区某物业作为单位办公场地,后该物业发生租赁纠纷。法院判处解除业主与二房东之间租赁合同,要求二房东退回涉案物业。法院判决生效后,二房东并未将物业交付回二房东,并拟继续占用并封锁该物业。在业主的授意下,庄某带领员工在物业上砸开窗户进入物业打扫卫生。后因二房东报警,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立案侦查,并将庄某刑事拘留。后庄某家属找到广州刑事律师为庄某辩护。


【辩护意见】


经过了解案情后,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陈桂雄律师,向办案部门提出了以下的辩护观点:


1. 庄某是经合法授权且为了清扫卫生而进入幼儿园,主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

2. 涉案场地产权属于某公司且已收回,庄某经授权管理涉案场地,进入涉案场地有合法依据;

3.庄某进入涉案场地后,纯粹是进行清理打扫,并没有采取任何过激行为,也没有与某学校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其客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行为。

4.庄某进入的是某公司私人场地,其行为并未侵犯或危害正常的公共秩序。

5.据会见时庄某向辩护人反映,案发当时,侦查部门系拟予以庄某行政拘留,但因庄某拒不同意行政处罚,才导致侦查部门以刑事拘留名义对庄某进行变相处罚,更加印证本案庄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的事实。


【案件结果】

侦查阶段:黄金37天,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被取保候审。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陈桂雄律师团队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_陈桂雄律师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2701号-1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3-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_陈桂雄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