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周某为广州一名创业者,在其创业过程中,曾出于安全考虑,举报同行经营的场所存在消费等安全问题。案发前,周某与其合伙人,发现一家同行经营的店面存在多处安全隐患,便通过举报热线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后,该同行的老板主动联系上周某,并与周某表达愿意出钱和解,希望周某能撤销投诉。在金钱的诱惑下,周某答应了老板的提议。后该老板向周某支付了首笔款项后拖延不给,周某便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该老板索要。后该老板报警,周某被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后周某家属找到专门处理刑事案件的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陈桂雄律师。
【辩护意见】
了解案情后,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律师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1. 本案是因举报引起,周某起初并没有敲诈勒索的故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
2. 本案被害人梁某在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甚至立案后),仍给予周玉壮财物,存在一定过错;
3.周某属于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积极退账退赔,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周某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
【案件结果】
侦查阶段:被批准逮捕,后检察院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审查起诉阶段:建议量刑9个月到1年3个月,不适用缓刑。
法院阶段:判处1年3个月,并适用缓刑。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陈桂雄律师团队